论无趣与有趣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这句话都被你们玩烂了,但在我看来,这句话是缺乏逻辑思考的。


首先,你认为的有趣在我看来可能就是无趣,你认为的无趣可能在我看来就很有趣。毕竟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只能通过一些符号来与他人产生交互并获得感受。每个人的兴趣指向和偏好都有所不同,三观各异,物质和精神条件也存在差别,所以只有当你们有共同的地方的时候,你们才有了去了解一个人的是否有趣的前提,这就好比,我们每个人都独自驾着一艘小船漂泊在汪洋无边的大海上,正好你们从不同的方向看到并登上了同一个小岛,这个小岛就是这个前提,只有在这个岛上,你们才有机会去相互参观各自建造的漂亮房子和所创造的东西,是吧?

其次,一个有趣的人,当然你也认为他很有趣,但是你却没有完全透彻地理解他人的趣味所在,当你们在谈论时,确实彼此会有点兴奋,但是殊不知你只是看到了他人表面的有趣,却没有理解他人想要表达的深层次的东西,当然这受限于很多方面。比如说我这里引用一下陶潜先生《诗论》里面的一个观点,他说:「艺术方面的趣味,有许多是为某阶级所特有的」,「谐」则雅俗共赏,极粗鄙的人欢喜「谐」,极文雅的人也还是欢喜「谐」,虽然他们所欢喜的「谐」不尽相同。这就好比文学家或者艺术家对着一个没有受过教育或者无文化修养的粗人讲了一个他们认为很有意思的笑话,而这个粗人却毫无表情并随口吐出两句脏话。这样的场景有意思吧?

所以,我所创作的东西,并不是想得到谁的认同和肯定,我凭什么要你们的附和,我只是想把自己的想法变成所有人都可以通过感官接收到的文字和符号,因此,在人生这条说长也短的道路上,我只想让自己尽可能多地去涉足更多的领域,在专业化分工更加细致的今天,我,背道而驰,只希望自己能够和偶然遇到的任何一个人都能在他所感兴趣的方面聊的来,在我们所重叠的地域去享受我们的思维碰撞和交融所带来的愉悦,这难道不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吗?